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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0]11号关于2010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0年03月28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10]11

关于2010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为了保证2010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有关课程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1. 2010本科毕业生中第67学期有不及格课程或需要参加学位外语校内考试(校内三级、校内四级)者;

2. 2010专科生毕业生中最后两个授课学期有不及格课程者;

3. 2010届毕业生因调整培养方案不再开设的课程(两课类)有不及格者。

二、报名工作

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报名工作,并于45日前将考试报名费(每门课程每生20元)交财务处收费办(行政楼102室),并持财务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和报名数据(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见附表)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同时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确认。

确认方法如下:考试管理,补考排考,补考名单生成,选2009-2010学年第2学期,选中毕业生,点击左下侧查询按钮,在右侧列出的学生名单中,对需要学校统一排考的学生点右键选中要排考试,对不需要学校统一排考的学生点右键选中不排考试。对系统内没有的数据需要手工填加,点右键“填加补考名单”即可。

三、考试组织

全校公共课程由教务处组织(考试时间419-23日),其他课程的考试由课程所在学院组织。

四、成绩录入

430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学生所在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包括往届结业生)报名并参加考试。

2.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对待各考试课程的命题和阅卷工作,以保证考试质量,415前将试卷(公共课)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六、其他

1.四、五年制本科生在第8学期修读的不及格课程的毕业前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组织。在510前将考试报名费(每门课程每生20元)交财务处收费办(行政楼102室),并持财务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和报名数据交教务处考试中心。515前完成考试以及成绩录入工作。

2.计划今年提前毕业的学生,允许参加上述考试,但是仍然未通过的课程在毕业前只能通过重修学习后方可毕业,即每位毕业生同一门课程只允许参加一次毕业前考试。

附表:2010届毕业生毕业前考试报名表(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确认完成后导出Excel表整理填写完成)

教务处

O0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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