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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1]9号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考试及2011年春季自学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1年03月16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11]9

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考试

2011春季自学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为了保证2011届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因培养方案调整后部分课程不再开设,导致2009年(不含2009级)以前入学学生无法进行重修,现对有关课程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对象

1. 2011本科毕业生中第67学期有不及格课程或需要参加学位外语校内考试(校内三级、校内四级,含日俄语)者;

2. 2011专科毕业生中最后两个授课学期有不及格课程者;

3. 2008级及以前入学学生因调整培养方案不再开设的课程(不含实验、实践类课程)有不及格者。

二、报名工作

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报名宣传工作,并负责审核。要求于3301430前将考试报名费(每门课程每生20元)交财务处收费办(行政楼102室),持财务处出具的收据和报名表(纸质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同时按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操作。

1.报名原则:

一名同学同一门课程只允许报一次,即若所申报课程既属于毕业前考试课程又属于自学重修课程,按毕业前考试课程报名,不兼报两项(同一门课程安排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使用同一种试卷考试)。

2.具体要求:

321-329学生到学生所在学院报名,经教务干事审核报名资格而后交费。审核要求见附件1,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

三、考试组织

全校公共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组织(考试时间413-20日),48日前将在教务处网站上公布公共课程考试日程。其他课程的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组织,考试时间由学院确定。

四、成绩录入

427前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学生所在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包括往届结业生)报名并参加考试。

2.课程所在学院组织教师认真对待各考试课程的命题和阅卷工作,以保证考试质量,411前将试卷(公共课)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六、其他

1.2011届毕业生在本学期修读的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除外)的毕业前考试由学生所在学院自行组织。在511前将考试报名费(每门课程每生20元)交财务处收费办(行政楼102室),并持财务处出具的收据复印件和报名数据交教务处考试中心。518前完成考试以及成绩录入工作。

2.2011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考试原则上只允许参加一次。计划2011年提前毕业的学生,允许参加毕业前课程考试,但是仍然未通过的课程在其毕业前只能通过重修学习成绩合格后方可毕业,即每位毕业生同一门课程只允许参加一次毕业前考试。

3.对因培养方案调整2009级以后不再开设的课程,未修过该课程的学生不允许直接参加本次考试,学院应安排学生补修2009级新开设的其他课程。

附件:

1.关于2011届毕业生毕业前课程考试及2011年春季自学重修考试报名要求

2.2011届毕业生毕业前考试报名表

3.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自学重修考试报名表

教 务 处

O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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