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0] 73号
关于邀请部分申报综合教育选修课程教师参加研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连大学综合教育选修课程建设的通知》(教务处发[2010]30号)文件精神,经过教师个人申报,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组织推荐, 教务处共收到53门综合教育选修课程的申报材料。为确保优秀课程进课堂,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所申报课程的教师资格、学生评教、课程性质、课程内容等进行了审核,由于部分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不明确等原因,需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研讨对象:课程主讲教师。
2.研讨内容:主讲教师对拟开课程的主要内容、对象、方法进行5分钟的阐述并现场与专家进行交流。
3.准备材料:主讲教师需携带本门课程教学大纲。
4.研讨地点:行政楼229会议室
5.研讨日期:12月13日,请参加研讨教师提前十分钟到达。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附件:综合教育选修课程研讨工作安排
教 务 处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