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1]27号
关于做好术科课程考试工作准备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加强术科课程考核管理,学校督导组将于术科课程考试期间进行巡考,巡考时各相关单位提供如下教学材料,请做好准备工作:
1.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教师手册。音乐学院还需准备学生手册。
2.该门课程考试方案,包括考试时间、地点、考核形式、主考教师名单。
3.考试评分标准或赋分原则。
考试结束后,要建立考试档案,将全部考试相关材料装入试卷袋,除上述材料外,还包括成绩单、考试总结与分析、原始赋分材料等,学校将进行教学文件抽查。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