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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2]55号关于按时报送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通知
2012年12月12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12] 55

关于按时报送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精神,新申请增设专业及学位、学制、名称调整专业所在学院,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专业内涵及《大连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要求,认真做好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新专业和学制调整专业

车辆工程、物联网工程、酒店管理、数字媒体艺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请按《大连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一、制订要求组织相关工作,并于下学期第1周将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报送教研科。

2.学位或名称调整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编导及运动人体科学、应用物理学、工程管理等专业。请按《大连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三、调整要求组织相关工作,并于下学期第2周将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报送教研科。其他需调整培养方案的专业要求同上。

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格式仍参照2009年版。

此外,上述新专业及名称调整专业还需报送专业简称,新开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师等情况说明。

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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