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2] 55号
关于按时报送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精神,新申请增设专业及学位、学制、名称调整专业所在学院,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专业内涵及《大连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要求,认真做好培养方案制定和修订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新专业和学制调整专业
车辆工程、物联网工程、酒店管理、数字媒体艺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请按《大连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一、制订”要求组织相关工作,并于下学期第1周将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报送教研科。
2.学位或名称调整专业
汉语国际教育、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视觉传达艺术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编导及运动人体科学、应用物理学、工程管理等专业。请按《大连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三、调整”要求组织相关工作,并于下学期第2周将论证报告和培养方案报送教研科。其他需调整培养方案的专业要求同上。
2013级本科培养方案格式仍参照2009年版。
此外,上述新专业及名称调整专业还需报送专业简称,新开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师等情况说明。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