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2]44号
关于做好学分制导师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配合《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通知要求,现对各学院导师情况作一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对本学院担任学分制导师的教师进行统计,填写统计表(见附件)。
二、担任时间为2010年9月以后
三、请于本周四(18日)中午前将统计表电子版发至zhaohong@dlu.edu.cn。
四、纸质材料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印章),送交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2、224室)。
五、学院未配备导师的可不作统计。
附件:学分制导师统计表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