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校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专业建设  质量监控  教学研究  实践教学  下载专区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2013]13号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短期研修的通知
2013年04月10日 00:00    admin  浏览:

教务通知[2013]13

关于选派优秀本科生赴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短期研修的通知

圣约翰科技大学为基督教台湾圣公会及上海圣约翰大学、圣玛利亚女校在台校友会于1965年共同筹办创立。这两所学校均为圣公会在一百多年前在大陆设立,人才辈出,对国家贡献巨大。从台湾教育部门核准立案的新埔工业专科学校,到新埔技术学院圣约翰技术学院,乃至今天的圣约翰科技大学,素以办学认真、评鉴绩优著称。学校目前设有工学院、电资学院、商学院和人文社会学院4个学院。

圣约翰科技大学秉承上海圣约翰大学与圣玛利亚女校办学理念,以德以辅才,学以致用为校训,致力于培养身心健康、五育均衡、德艺相辅、学用合一、情理兼蓄、圆融通达的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高瞻远瞩的世界观。秉持科技与人文并重的原则,努力使学生成为守礼、守分、崇法、务实的健全公民,以服务人群、贡献社会,促进世界文明与人类共同福祉。

经原英特尔半导体(大连)有限公司行政及技术培训总监、我校顾问教授张仲民先生引荐,20098月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与我校签署了大连大学与圣约翰科技大学结为姊妹校暨学术交流与合作意向书,隔年又签署了大连大学选送学生至圣约翰科技大学短期研修方案。到目前为止我校先后三批选派了50余名学生赴圣约翰科技大学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短期研修。现将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拟选派学生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培养形式

根据《大连大学选派学生至圣约翰科技大学短期研修方案》,我校相关专业学生可到对方学校进行为期一学期至一学年的学习。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负责人/电话

适合专业

适合学期

英语学院

王东霞87403561

英语

5-6

美术学院

王振德87402590

艺术设计(新媒体方向)

7

经济管理学院

宋晓琳87402543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5-7

5-7

5-7

机械工程学院

贾卫平8740353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5

信息工程学院

87402060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自动化

通信工程

5-7

5-8

7

5-7

体育学院

87402445

人体运动科学

体育教育

2-6

2-6

12个专业

二、 选派条件

1. 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2. 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在规定学制时间内完成学业。

3. 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 有相应的经济能力,能承担相应的学习和生活费用。

三、学生管理

1.成绩及毕业管理:1)学生本人返校时带回对方学校出具的成绩单交给所在学院,学院依据《大连大学本专科对外交流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互换管理暂行办法》(教务处发[2010]31号)进行课程认定和学分互换,并将结果报送教务处。同时,学院需将学生返校信息及时报学生处。(2)经学院初审、教务处、学生处审定,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由我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其它管理:1)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我校保留学生学籍。(2)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由对方学校进行管理,包括入台签证、校内学习、校内食宿、医疗保险和学习成绩等。(3)被选派的学生到台湾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当地法律、对方学校的规定及社会风俗习惯,并积极参加对方学校为国际学生举办的课外活动。

四、相关费用(日后或会调整)

1.校内相关费用:学生离校期间,本校学费、住宿费不予减免。

2.证照办理费用:办理护照、签证等具体事宜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有关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3.研修期间费用:(1)研修费:按选课学分收费,每学分18学时(一学期为18周)收费新台币2100元(约合人民币440元),每学期至少选修12学分课程,且只收取12学分的研修费,超过部分不再收取费用。(2)住宿费:每学期四人房(安排校内宿舍)新台币8000元(约合人民币1675元),住宿以每学期4.5个月为原则,若因故超过该期限,则须另交住宿费用。

五、报名信息

1.说明会:凡是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学生,请于415(第7周周一)下午12:00—13:00在新文科楼108教室集中参加说明会,由相关学院、职业技术学院和教务处负责该项目人员,及从圣约翰科技大学学习结束返回学校的学生代表,现场解答学生问题。

2.报名时间:416419

3.报名要求:

有意向的学生请于420之前向所在学院负责该项目人员咨询对方学校课程设置与我校课程设置情况,确定赴台学习课程,再到所在学院院办报名并与职业技术学院刘院长联系填写相关资料。

职业技术学院将最终能赴台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转送相关学院和学生处,做好学生学业管理相关工作。

4.教务处咨询电话:87403446(教务处教务科刘老师)。

5.项目负责人:15524892397(职业技术学院刘院长)

六、其他

请拟选派学生赴台学习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学生的咨询、报名等工作。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评估中心 辽宁省本科教学网 学堂在线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复旦大学教务处 南京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 大连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