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3]63号
关于推荐优秀导师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推荐参评大连市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现将推选优秀班主任(导师)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各单位根据《2010—2011年度优秀导师推荐名单》做进一步推选,并确认已经推荐的人选是否继续推荐或更换人选,未推荐人选或已获批优秀人选的单位可新推荐1人。
《2010—2011年度优秀导师推荐名单》如下:
建筑工程学院:陈雄(2012年获批市级优秀)
机械工程学院:未推荐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未推荐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王彦春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高凤山
信息工程学院:未推荐
医学院:张卫民
新华医院:周长江
中山医院:未推荐
体育学院:闫苍松
美术学院:未推荐
音乐学院:未推荐
旅游学院:魏震明
英语学院:李晓霞
日语学院:林乐常(2012年获批市级优秀)
师范学院:未推荐
经济管理学院:钟春仿
文学院:张红翠
法学院:姜纪元
历史学院:张春梅
请各单位于10月28日上午10点前将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报教务处质量科,过时未报的视为不推荐。推荐名单需加盖学院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