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修订本科课程教学大纲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处发[2013]29号)要求,各单位均完成了2014版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经组织专家抽查,发现仍存在很大问题(附件1),需进一步完善。
一、教学大纲基本格式的要求
1.以专业为单位,以培养方案所列课程顺序将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制成一个word文档,目录自动生成。培养方案中所列入的所有基础课程(不含大类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及实践环节均须有相应的教学大纲。
2.课程描述(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课程性质、英文名称、总学时、学分、先修课程、适用专业、开课单位)均须与培养方案一致,专业教学大纲的所有课程须统一格式。先修课程必须是培养方案中有且先于本大纲开设的课程。
3.课程简介:说明该课程的性质及主要内容,明确该课程对学生在掌握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等方面的任务。在课程描述中已经介绍的内容无需在此重复书写。字数要求150-300字之间。分几个学期上课的一门课程,需介绍各级的递进关系。
4.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根据具体课程,按章节或知识点内容分块列出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授课方式等,不得漏项,学时分配以每知识点1-10学时为宜。教学内容按知识点或章节连贯的顺序撰写。
5.其他教学环节安排:指培养方案中列出的该课程所设的实验、上机、设计、实训、见习等环节。非独立设置的16学时以上的实验以及一周以上的实训、课程设计、实习等环节需另行制定教学大纲。本项内容不是指教学方法。
6.考核方式:明确该课程的考核方式(考试或考查)、成绩的组成、各部分的比例、成绩记录形式。应注重过程考核,加强平时成绩的管理。64学时以上的课程应有期中考试,并详细说明期中考试形式及占总成绩的比例。
7.“教材及主要参考书”一项更改为“主要参考教材”,主要参考教材按重要程度排序,每门课程可列出主要参考教材1-5本。
8.实验教学大纲:课程描述中各类实验项目数必须与“实验内容及要求”所列表格一致。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必须明确,实验课成绩占总课程成绩比例需与理论课教学大纲一致。
9.实习教学大纲:实习内容及要求需明确具体,“实习时间及地点”需与实习内容吻合,“实习方式和具体安排”及“考核方式”需明确。
10.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教学大纲:内容、基本要求、成果及考核方式需明确。
11.撰写人、审核人和课程负责人不得由同一人同时承担,审核人需由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或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担任。
二、工作要求及内容
工作要求:各教学单位成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专家组,负责推荐本单位各类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供全院教师借鉴,并负责教学大纲修订完善和统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明确专任教师、课程负责人、大纲审核人、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教学副院长的责任。填写该项工作进程表(附件2)。做到让每位承担课程的教师熟悉专业培养方案后撰写教学大纲。
工作内容:完成教学大纲修订及自查,以专业为单位提交教学大纲完整版及自查表(附件3)。
时间安排:9月11日前提交工作计划进程表纸质版;11月1日前提交教学大纲电子版及自查表纸质版。
三、责任承担
教务处本学期将组织专家对修订后教学大纲进行二次抽查,根据抽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
1.教学大纲审核工作总结
2.教学大纲修订工作进程表
3.教学大纲学院自查表
4.专家推荐教学大纲参考模板(教务处下载中心,专业建设群共享文件)
5.各专业教学大纲反馈意见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