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对教学单位评议工作的总体安排,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工作的量化考核。依据《大连大学教学单位年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本科教学工作部分)》第6条附加指标“特色教学工作”(权重20分)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梳理2014年度的教学工作,总结凝炼本单位对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方面开展的有特色、效果好的工作,形成字数1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要求不能与2013年报送材料重复。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214或215房间),电子版发送至dldxjwc@dlu.edu.cn。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