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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6]26号关于公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3门课程期末考试时间的通知
2016年04月25日 00:00    admin  浏览:

各教学单位:

由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及《中国近现代史纲要》3门课程期末考试采取上机考试加平时成绩的考核方式,为保证期末集中考试顺利完成,有效利用机动教学周,教务处将上述3门课程期末考试安排在630日和71日(第18教学周周四、周五)进行。为避免冲突,请各教学单位在该时间段前完成本学期授课任务,并不要在该时间段内安排期末分散考试。具体考试日程随期末考试通知一同公布。

另外,为避免期末分散考试课程冲突,请组织公共课分散考试的学院于第13教学周前将考试日程报教务处考试中心。

教务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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