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推动我校本科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实习环节的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习情况进行评选并择优申报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优秀事迹内容要比较详实。其中优秀实习生的人数应控制在本院实习生总数的10%,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不超过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5%。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6月13日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行政楼216房间)。教务处将根据教学单位申报情况择期公示后予以表彰。
联系人:秦昌明 电话 :18642657300。
邮箱:qinchangming@dlu.edu.cn
教 务 处
二○一六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