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自2010年开始公布本科教学工作状态数据(以下简称“状态数据”),2013年制订《大连大学教学单位年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2016年公布《大连大学教学工作量津贴划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依据状态数据,按照指标体系,计算各教学单位教学质量与管理奖励”。因状态数据中涉及“教职工总人数、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比例、在校生数”是其它一些指标项的计算基础,为提高数据准确性,现与教学单位核对这4项数据。详见附件。
请各教学单位核对本单位数据,正确划“〇”,错误直接修改,并附详细说明,要求负责人签字,学院盖公章后于12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孙霞老师处。逾期不交者以学校数据为准进行计算。
附件:教学单位基础数据核对一览表
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