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大连大学课程及教材建设规划(2005—2007)(教务处发[2005]26号附件1),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依据省、国家相关工作管理办法,组织200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
一、申报条件
1.重点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由课程组长、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或教学单位负责人担任;自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讲师(或相应)以上职称,并开展相应工作两个学期以上。
2.杜绝已建设项目针对同一内容进行重复建设。
二、材料要求
1.具体建设内容请参照“大连大学200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
2.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请打印。其中专业主干课程建设(代码:E1)类项目应附“大连大学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见附件3)及评分情况。
3.前期工作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6日。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各教学单位依据专业建设规划制订“课程及教材建设规划(2005—2007)”,内容应包括建设现状、建设目标、建设步骤及实施方案等方面,分期分批对相关课程及环节进行立项和建设,应简明、具体、可行,并提请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2.各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依据本单位“课程及教材建设规划(2005—2007)”及“大连大学200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评审本单位拟申报项目,确定申报项目名称并分类(重点或自选)排序、填写“申报大连大学200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表中序号由小至大为各类项目推荐顺序。
3.各教学单位于规定时间内统一将“课程及教材建设规划(2005—2007)”、“申报大连大学200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及各项目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4.教务处组建评审专家组,依据学校及教学单位相关材料评审、组织重点项目答辩,并确定大连大学2005年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
5.鼓励教学单位自行设立教学改革专项基金,将学校评审落选、但对专业建设和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一定意义的项目进行立项研究,以调动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附件:
1.大连大学200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2.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3.大连大学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
4.申报大连大学200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