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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优秀本科生“领学计划”实施办法
2024年02月27日 09:46      浏览:

(2020年制定,2023年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为补充助课教师、研究生不足等问题,全面提高学生基础课、核心课(含学位课)学习质量,丰富本科生学习体验,促进学生自我成长和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学生中心理念,建立健全优秀本科生担任助教岗位制度,推进以教促学的“领学计划”,搭建师生交流、朋辈帮扶平台,切实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和学习质量。

二、工作目标

在尊重学科特点、遵循课程教学规律的基础上,为解决基础课、核心课(含学位课)学习难度较大、学业困难学生较多等问题,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从相关专业或学科竞赛团队选拔优秀本科生,承担课堂辅助(如习题课)、组织讨论、批改作业或试卷、辅导答疑、协助实习实践等教学辅助任务,开展朋辈互助式、分享式学习,促进“两会两能”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三、主要举措

1.建立选拔机制。在总结分析相关课程学生存在学业困难情况的前提下,结合相关课程师资现状,各教学单位建立“领学计划”优秀本科生助教选拔机制。如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等公共基础课程,教研室可从对应专业高年级或同年级学生中选拔,也可从学科竞赛优胜者中推选。学科平台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含学位课)可根据教研室及任课教师意见确定是否配备助教,如配备需制订符合实际的选拔机制。

2.完善岗前培训。通过建设学业指导类课程、讲座或延时教育等形式,针对不同课程特点及教学对象特点,由相关课程教研室组织教师对选拔的本科生助教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使之能够胜任讲授习题课、组织讨论、批改作业或试卷、辅导答疑、协助实习实践等教学辅助任务。

3.教辅形式多样。本科生助教担负着协助老师教学、帮助同学学习的双重责任,教学辅助工作可以采取大班授课、小班讨论或小班习题课的形式,也可通过建立学院学习中心、对学业困难学生进行个别辅导,满足不同学生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逐步构建师生学习共同体。对于学业困难学生较少的课程,也可建立微信群,搜集同学们的问题,助教提前“备课”,随时随地进行线上答疑、视频辅导。

4.注重效果评价。各教学单位要细化相关办法,促进本科生助教与任课教师针对教辅的形式、地点、注意事项、效果等方面加强沟通,以便及时调整,保证质量。在相关教学环节结束后做好学生学业评价和反馈工作,包括学生成绩对照分析,以及本科生助教语言表达能力、对原有知识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等方面,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提供学业帮扶,提升学生“成才率”,打造优质本科教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四、实施保障

1.建立激励机制。根据专业背景及教学辅助效果,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如通过设立教学改革专项基金对师生的相关工作给予支持;可以给予本科生助教认定专业实习、创新创业实践、专业选修课、综合教育选修课成绩及学分(上限不能超过4学分),或者确定合理的补贴标准,保障建立长效机制。

2.提供条件保障。开展习题课、研讨课、辅导答疑等教学辅助工作,可以利用共同的课余时间、在未安排课程的教室进行;学院学习中心可以利用学院会议室、实验实训室等场所,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使用。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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