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制定,2023年修订)
课程教学设计是由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在对教学对象、已有教学资源和条件的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为达到预期的课程目标,对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及教学评价等进行的系统性设计。教学设计是贯彻教育思想,实施课程教学改革的有效措施,是指导教学实践的具体方案。为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将定期开展优秀课程教学设计的评选工作。
一、申报条件
1.作为在职专任教师及课程主讲教师,需承担本科教学任务3年及以上。
2.以本科培养方案中设置的1门理论课程教学设计为单位参加评选。
3.教学内容不存在思想性问题,主讲教师及团队成员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不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5年内无Ⅰ级教学事故。
4.每名教师每次限参加1门课程教学设计的评选。同一主讲教师申报的同门课程如入选优秀课程教学设计,4年内不再参加评选。
二、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统一认识。教学单位应组织教师学习、研讨《大连大学本科优秀课程教学设计评审指标》,明确课程教学设计内涵。
2.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评选。教学单位应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人数原则上不少于5人。
三、评选办法
1.依据《大连大学优秀课程教学设计评审指标》及《大连大学课程教学设计模板》组织教师申报。
2.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将评审结果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送学校。
3.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提交的材料组织进行复审,确定获奖等级,公示并公布结果。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