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学校“扶特、扶强”的本科专业建设原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规范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遴选、管理和验收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品牌专业是指教育教学思想、人才培养方案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办学积淀雄厚,人才培养质量好,综合实力强,具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得到社会公认的专业。
特色专业是指教育教学整体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较高,人才培养的规格层次定位准确,改革创新意识强,人才培养模式新,具有鲜明特色和较高社会声誉的专业。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应充分反映专业发展走向和建设水平,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创新教学体系,拥有优秀教师队伍,建有精品课程或精品教材,富有丰富教学改革经验与成果,取得显著的创新人才培养成效。
一、品牌、特色专业遴选标准
1.基本要求
申报专业应是学院重点建设的专业。品牌专业有6届以上毕业生且该专业主干学科为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特色专业有3届以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的综合评价好。
2.人才培养方案
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具有创新性、先进性、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并具有特色。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的培养。
3.师资队伍
专业负责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具有教授职称。专业师资队伍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并配备一定的助课教师和承担实验教学的教师。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合理,主要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由教授担任主讲教师。
4.教学条件
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学科和科研为专业建设提供良好的支撑,有可保证持续发展的经费来源,与相关行业、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毕业生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5.教学管理、改革与建设
学院二级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并执行严格。教学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完善,运行良好。
积极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和考试方法改革,注重课程体系的优化,建有精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构建科学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基本形成有专业特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在教学中能够应用科研和教学改革成果并取得良好效果。
专业教材建设成果突出,主编国家或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选用近三年出版的优质教材和外语原版教材比例高(特殊专业除外),加强立体化教材建设,不断提高多媒体教学软件的制作质量。
6.人才培养和社会声誉
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基础知识扎实,实践创新能力强,应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高、毕业生高质量就业率名列前茅。
二、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实施与管理
1.组织管理
建设周期为4年。专业负责人对专业建设全面负责,包括制定建设规划、实施建设方案、接受验收评估等;学院主要负责督促、检查专业建设的进展并为专业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学校对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工作实施宏观管理,主要负责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
2.经费资助
学校对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给予经费支持,主要用于教学设备购置、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学术交流、教学资源建设、开展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等。
3.建设实施
学院结合校、院专业建设规划的制订明确候选专业并组织申报;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
学校根据《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对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对建设成效不明显甚至滑坡,或经费未落到实处者,取消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资格;对结题验收合格者,授予品牌或特色专业称号。
品牌、特色专业称号有效期为5年。期间,学校结合《大连大学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实施办法》进行跟踪、检查、考核。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大连大学品牌专业”、“大连大学特色专业”荣誉称号,保留其两年内申请复查的资格。对经复查仍不合格的专业,永久取消称号,同时取消该专业所在学院2年内参评各级各类专业建设类项目资格。
学校根据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及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省级各类教学改革、建设项目及成果。
三、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管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