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辽宁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5]70号)文件精神,落实《大连大学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发[2015]273号),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 奖励范围与实施
第二条 奖励范围
代表大连大学获得创新创业竞赛奖;以第一作者且大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文章与作品;以第一发明人且大连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获得授权专利;入选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第三条 奖励实施
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工作,每年5-6月组织开展奖励的申报与审核,按照“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第三章 奖励标准
第四条 发表论文
(一)论文被SCI、EI、ISTP、CSSCI等检索(不含会议论文),3000元/篇。
(二)论文发表在核心学术期刊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1500元/篇;当学生为第二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时,600元/篇。
(三)论文发表在各类学术期刊(不含增刊),300元/篇。
(四)在各类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作品,200元/篇。
注:1.学术期刊是指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备案并被中国知网或万方等收录的期刊;2.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支付版面费时,奖励金额减半。
第五条 授权专利
发明专利,3000元/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600元/项;其它专利,100元/项。若《大连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有相应规定时,执行学校奖励办法。
注:由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支付专利费时,奖励金额减半。
第六条 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国家级创新创业年会优秀奖项目,5000元/项。
(二)国家级创新创业年会交流作品项目,2000元/项。
(三)省级创新创业年会优秀奖项目,1500元/项。
(四)省级创新创业年会交流作品项目,600元/项。
(五)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优秀,300元/项。
第七条 竞赛获奖
(一)竞赛奖励标准
单位:元
|
A类 |
B类 |
C类 |
国家(国际)级 |
一等奖 |
5000 |
3000 |
1000 |
二等奖 |
3000 |
2000 |
600 |
三等奖 |
2000 |
1000 |
400 |
省级 |
一等奖 |
2000 |
1000 |
400 |
二等奖 |
1000 |
500 |
200 |
三等奖 |
500 |
300 |
100 |
市级 |
一等奖 |
800 |
400 |
200 |
二等奖 |
500 |
200 |
100 |
三等奖 |
300 |
100 |
\ |
(二)补充说明
1.竞赛的等级和类型,按照《大连大学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2.当竞赛设特等奖(金奖)时,特等奖(金奖)比照本标准中的一等奖奖励,其他等级依此类推。
3.当同一竞赛中获得不同等级奖项时,只按最高等级进行单次奖励。
4.当赛事设立团体奖时,包含其中的各类单项奖不再重复奖励。
5.当团体赛(总人数15人及以上)获省一等奖及以上时,按原等级的1.5倍奖励。
6.当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时,按原等级的2倍奖励。
7.考试类竞赛,按同类标准的1/4奖励。
8.非考试类个人获奖项目,降低类型奖励。
第八条 创业团队奖
创新创业学院备案的在校生注册公司并正常运营半年以上,奖励3000元。接纳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并缴纳社保等,奖励1000元/人。
第四章 附 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大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办法(修订)》同时废止。
第十条 实际奖励金额将会依据创新创业奖励额度按相应比例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