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制定,2023年修订)
一、任职资格
1.思想品德良好,踏实勤奋,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2.原则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教学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二、工作职责
1.参与课程考核的安排工作。
2.参与组织国家标准化考试的报名工作。
3.参与成绩管理工作。
4.负责本单位学生选课工作。
5.负责本单位学生的毕业审核和学位审核工作。
6.负责本单位教学调度工作和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7.负责本单位的教材征订工作。
8.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的报送及存档工作。
9.负责本单位实验课表及实验操作考核的报送及存档工作。
10.参与教学质量监控的相关工作。
11.完成教务处和本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