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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发[2023]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的通知
2023年04月18日 13:30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23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着力推进课程内容更新,加强课程思政相融合,推动课堂革命,学校特制定了《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为切实做好2023版本科教学大纲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1.开课学院(部门)牵头负责修订工作,组织熟悉课程教学内容、责任感强、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或教学团队落实教学大纲的编写。

2.跨学院课程修订前,开课学院(部门)应与专业所在学院进行充分讨论和研究,确保教学大纲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二、组织实施

1.各学院(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全程把控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

2.各学院(部门)应积极发挥基层教学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充分调研,借鉴国内外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安排及教学方式。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课程组、专业、学院三个层面审核评价,由课程所在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定后报送。

三、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1. 4月19日前,启动2023版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学院(部门)部署相关工作。

2. 5月8日前,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大类基础课程和学校统筹的实践环节课程提交2023版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按课程类别报送电子版(Word文档,每门课程按“课程名称+学时”命名),每类课程打包成一个文件夹报送。

3. 5月30日前,教务处将审核后的大类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分发至相关专业,汇编并印刷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教学大纲。

4. 7月7日前,学院汇编2023版专业教学大纲,将电子版PDF文档(需按2023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顺序排列,以“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命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同时报送印刷本5本。

联系人:李欣则,电话:87403666,邮箱:964876013@qq.com


附件:关于修订202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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