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教学管理,学校督导专家组在上学期学院自查的课程考核材料中,随机抽查部分材料进行复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一、提交材料要求
课程考核材料:课程试卷(含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AB空白卷、学生一考与二考考试用卷、2019—2020学年的AB空白卷)及相关考试文件(含考试方法改革申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成绩单、试卷分析、试卷自查表、教学手册、教学大纲等)。对于采用口试、术科(美术学院的术科考核材料执行学院新规定)、论文(大作业)等形式进行考核的课程请依据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质量监控科栏目下《各类本科教学评价指标体系及检查用表(20190916更新)》提交相关材料。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材料要求做好收集、整理与审核工作,并按时报送。
2.不能按时报送的材料应单独说明原因,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3月23日15:00前将抽查材料交至质量监控科(文科实验楼A202房间)。
附件:
课程考核材料抽查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