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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发[2021]21号关于申报2021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2021年07月12日 15:29      浏览:

各学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大连大学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大连大学“十四五”本科专业建设规划》,依据《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校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各类项目均需一定的教学实践基础,注重教学改革的前瞻性和实践性,要求项目方案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推广性和示范性。重点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部门或专业负责人或基础类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一般项目申报者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有2年以上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两年内退休的人员不得主持项目申报。

拟申报课程教学改革类项目的教师应至少主讲过该门课程两轮。校际、校企、校地合作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类项目需学院提供合作协议方可申报。

主持2018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但尚未结题(含终止项目)者不得主持本次项目申报。已被校级及以上教改、课程建设等各类立项的项目不得以雷同内容申报。

2.教改立项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参与人员限8人以内(含主持人),且不得同时参与3项及以上同级在研教改项目。

3.以《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附件2)为指导,申报人须填写《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附件3)并提供相关附件报送所在教学单位。

4.各单位要依据学校及本单位“十四五”规划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内容相近的项目进行整合,以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请组织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初审并排序,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5.2021年申报省级新文科建设项目或课程思政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建议校级立项建设,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直接给予本年度立项,请将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3份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三、结题要求

1.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须围绕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并根据立项指南进行申报,结题要求至少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

2.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可根据教学、教学管理活动中的实践需要自行选题申报,结题要求至少公开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87402232,Email:599844130@qq.cm。


附件:

1.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

2.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3.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申请书

4.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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