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外(返、兼)聘教师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办学效益,现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返聘、兼聘)教师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原则上由在编专任教师承担,如需外聘(返聘、兼聘)教师承担教学任务,请各单位依据《大连大学外聘(返聘、兼聘)教师管理办法》做好任职资格审核工作,并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返聘、兼聘)教师一览表》(附件1),初次聘用者还需报送《大连大学外聘(返聘、兼聘)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2)及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请于2021年1月7日前报送教务处质量监控科(文科实验楼A202室,电话:87403550),电子稿发至dldxjwc@dlu.edu.cn。
附件: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外聘(返聘、兼聘)教师一览表
大连大学外聘(返聘、兼聘)教师资格审批表
教务处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