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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发[2016]15号关于对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7年04月27日 10:00    admin  浏览:

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6]1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关于对2015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

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为确保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将对2015年度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15年度大连大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评审结果的通知》(校发[2015]108号)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形式

1.所有项目由教学单位负责检查,可采用不同方式对项目合同书约定内容进行检查,教学单位检查后将检查形式、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结果、成效与不足等形成《2015年度教改中期检查情况总结》。

2.各项目组在“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填报(填报方法见附件1)。

二、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2016627日前完成项目中期检查网上填报工作。逾期未进行网上填报的项目,视为项目终止,不再划拨后续经费。若项目有人员变更,请在中期检查时一并提出书面申请,结题时不再允许调整。

2.各教学单位于78日前完成项目检查工作,并将本单位 “中期检查情况总结”、“中期检查表(附件2)”、“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重点项目的“教改项目中期报告”纸质材料11份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划拨中期经费。

附件:

1.教改中期检查网上填报说明

2.大连大学2015年度教学改革项目课程建设类专项中期检查表

3.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六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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