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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发[2016]8号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7年04月27日 09:15    admin  浏览:

大连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发[2016]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校级

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为加强专业建设,落实学校“扶特、扶强”的本科专业建设原则,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专业应是教学单位重点建设专业,专业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品牌专业有6届以上毕业生且该专业主干学科为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工程立项学科;特色专业有3届以上毕业生,历届毕业生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就业率高,用人单位综合评价良好。

二、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推荐。

2.教务处汇总、公示并会同相关部门提供并核查专业相关数据。

3.学校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4.经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校级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1.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是我校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

2.学校将对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点进行跟踪、检查、考核。检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建设点资格。对验收合格者,授予品牌、特色专业称号。

3.6月20日前,参评专业按指标体系完成《大连大学品牌、特色专业申报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并提供支撑材料。学院汇总申报书并填写《品牌、特色专业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224房间)。

联系人:于守鹏,电话:87403666,email:ysp888@163.com

 

 

附件

1.大连大学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2.大连大学品牌、特色专业评选指标体系(试行)

3.大连大学品牌、特色专业申报书

4.大连大学品牌、特色专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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