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学校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专业建设  质量监控  教学研究  实践教学  下载专区 
站内搜索: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教务通知[2023]2号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3年01月19日 16:22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辽宁省教育厅面向省内各普通本科高校组织开展普通高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

我校自2012年参加省跨校修读学分工作以来,共有200余门次课程参与跨校修读,受益学生8500余人,获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43项。为继续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建设总结工作

根据期初工作安排,需完成成绩提交、总结报告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课程申报、建设工作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3]11号)(附件1)文件精神,继续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课范围

辽宁省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酷学辽宁”)上线课程网址如下:(http://looc.fanya.chaoxing.com/fanya/courselist)。

2.共享方式

各校可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3.申报范围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教师。

4.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沟通,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等相关工作

5.有关要求与政策支持

(1)对参与此项工作的任课教师在工作量计算、年终考核、省级本科教学质量提高工程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

(2)已经建设完成并上线课程的主讲教师须积极利用开放课程开展教学模式改革。开放课程的共享情况将作为省级一流课程使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须按照课程申报时的共享使用意向,与其他高校共同开展跨校修读学分工作。

(3)省教育厅将对参加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教师进行专门培训。

(4)省厅将定期组织对相关课程的总结验收,并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2年大连大学获批省级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14项,请项目负责人在未来两年内继续实施跨校修读建设工作,完成省教改立项的结题。

6.报送要求

(1)请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完成课程建设的教师将课程成绩、总结报告等文件电子文档(必须以“学期+文件名称+课程名称+姓名”形式命名)于2月25日10: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2)申报教师需填写《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所选课程要以“酷学辽宁”已上线的课程名称为准,如有错误省厅不予申报。

(3)申报教师必须加入“连大跨校修读课程群”(群号536579098),以“XX学院+姓名”形式申请加入。

(4)请各教学单位于2月6日10:00前将汇总的附件2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文件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于2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李晓艳,手机:13940839861,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1月19日

 

网站声明:转载或引用本文,须注明本文出处,违者必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评估中心 辽宁省本科教学网 学堂在线 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南京工业大学教务处 复旦大学教务处 南京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 大连大学—教务处 版权所有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邮编:116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