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为确保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将对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名单详见《关于公布2021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教务处发[2021] 35号)文件。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1.一般项目由教学单位负责。采用不同方式对项目申请书内容进行检查,教学单位检查后将检查形式、内容、结果、成效与不足等形成《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
2.重点项目在各教学单位检查的基础上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答辩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若项目名称、人员等信息有变更,请在《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中“变更后情况”填报变更信息,结题时不再调整。
2.每个项目需填报《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重点项目还需填报《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附件3)。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10日前报送中期检查工作方案(电子文档),教学单位中期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4,12月23日前完成检查工作。
4.请相关负责人于12月28日前附件1(加盖公章等)纸质文件一式一份报送教学研究科,附件1~3及中期检查情况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压缩包以学院名称为文件夹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87402232,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2.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表
3.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
4.大连大学2021年度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时间安排表
教务处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