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精神,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计划(2021~2024)》(教产专[2021]1号)要求,适应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保障项目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组于2021年组建项目专家库。根据项目的需要,拟扩充项目专家库,我校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参与项目指南评审、立项审核等有关工作。
2.开展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数据分析、合作模式研究、合作需求调研等工作。
3.承担专家组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了解产教融合发展动态,熟悉产学合作相关政策,具备三年及以上产学合作经验。
三、报送要求
请相关人员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教学单位统一将推荐表电子文档于11月4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13940839861,邮箱:599844130@qq.com。
教务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