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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2]64号关于组织开展教材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2年06月07日 18:2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大中小学教材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组织开展教材排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及内容

各教学单位本年度使用的自选教材[2021-2022(2)及2022-2023(1)学期],重点排查教材中是否存在违反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宣扬宗教渗透、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恶俗、媚外、篡改历史等问题,确保教材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弘扬中华优秀文化。

二、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于 6月 7 日~6月 14日开展自查工作,分管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组织本项工作,排查要求如下:

1.教学单位对本年度使用的教材进行全面梳理,列出包括教材名称、主编、出版单位、出版年月、书号(ISBN)、版次、专业、课程名称、课程属性等内容的排查教材清单,填写《自选教材排查汇总表》(见附件1)。

2.教学单位组织成立(3~5人)排查专家小组,对每种自选教材参照排查重点进行全面审核,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不合格”教材要提出处理意见,填写至上述表格中。

3.根据排查情况撰写本单位自选教材排查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工作情况(组织管理、实施过程、排查数量、参与教师等情况)、排查的总体意见、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措施等(模板见附件2)。

4.材料报送。各教学单位于6月14日15:00前将教材排查工作报告及自选教材排查汇总表(均须电子签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13940839861,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自选教材排查汇总表

2.自选教材排查工作报告


教务处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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