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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2]48号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教育厅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项目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16日 12:2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2〕85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项目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申报的虚拟仿真实训项目须满足《辽宁省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申报指南》相关标准。

二、申报要求

1.鼓励校企双方共同组建项目开发团队,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能够保障虚拟仿真实训项目正常有序运行。

2.项目应围绕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拓展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中的典型工作任务进行开发,项目开发的基本单元应至少覆盖一项典型工作任务。

3.项目应能够有效解决实训教学过程中高投入、高损耗、高风险及难实施、难观摩、难再现的“三高三难”痛点和难点。项目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及互动感受,深度对接新目录、新标准、新技术、新职业。

4.项目设计具有原创性,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网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

5.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实训项目,且保持链接畅通,确保在承诺并发数以内网络实训请求及时响应,对超过并发数实训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6.应配套制作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简介视频材料,视频内容应重点演示实训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任务名称、工作任务目的、工作任务环境、工作任务内容、工作任务要求、工作任务方法、工作任务步骤、工作任务注意事项等,视频材料要真实反映所申报项目,激发使用者的参与愿望。

7.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尽快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于小舒老师联系,获取平台登录权限。登录辽宁省职业教育管理与服务平台(www.lnve.net)“实践教学管理与信息共享平台”查看项目线上部署相关技术文档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三、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6月5日完成线上项目申报材料上传和部署工作,将《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申报书》及《虚拟仿真实训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新文科实验楼A202室),并将由平台导出的电子材料(格式为PDF文件)发送至邮箱970560486@qq.com。

联系人:于小舒,电话:18840865248。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申报指南

3.辽宁省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项目申报书

4.辽宁省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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