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组织教师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教师、管理者、教育技术工作者,详见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2)。
二、申报要求
1.参加教师需填写“作品登记表”“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3)。登记表分为“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融合创新管理案例”三类,请选择相应的登记表,我校可推荐7件作品(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5件,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2件)。
2.课件、微课与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每件作品最多不超过3人,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类作品最多不超过5人。每人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最多可参与2件作品(包括第一作者)。作品总大小不超过700M。
3.本次活动不接收演示型课件(ppt、pptx等);微课视频中教师必须出镜,出镜形式不限;面向管理人员增加融合创新管理案例。具体要求详见指南。
4.教学单位汇总并填报“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附件4),分管领导签字,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5.作品完成后需报送作品电子版(直接发送邮箱,不必刻成光盘),由学校创建云盘统一提交上报。
6.学校将根据指南要求对报送的作品组织专家进行遴选、评审、公示,确定推荐作品。
三、报送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8日15:30前将附件3(含电子签名)附件4纸质文件(一式一份)及作品报送教研科,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7403666,15541171553,邮箱:964876013@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2.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3.作品登记表及教学单位推荐意见表
4.第二十六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作品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