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封闭校园期间不延误学生学业,现将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教学工作
1.各教学单位需制定本学期实验教学方案,根据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合理调整实验课程时间和内容,做到既满足教学要求,又能确保在期末前完成本学期所有实验教学任务。
2.如上级部门批准,允许小规模开展线下教学,在学校对校内值班人员进行调整时,各学院应优先安排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进校,根据实验教学方案,集中进行或占用周末、9—11节、晚自习等时间完成实验教学内容。部分课程在满足实验要求的前提下,也可以采取线上教学形式,需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征得学生同意。实验指导教师需要保存学生操作记录、实验报告等相关电子资料。
3.学校所有实验教学中心(教学实验室)应积极配合实验教学课程的调整,认真做好实验教学的支撑和服务,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等的准备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努力确保实验教学保质有序进行。实验室除达到实验教学的常规要求外,必须满足调整后的实验教学上课时间要求,并按防疫要求做好安全防护。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1日前将本学院实验教学方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70560486@qq.com,方案内容应包括调整后的授课模式、时间安排、地点、内容、学生人数等,并于恢复线下教学后将实验教学方案及调整后的实验教学课表、实验操作考核计划等纸质材料(学院签字、盖章)报送至实践教学管理科(新文科实验楼A202室)。
二、实习教学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实习调整方案,并与相关实践基地做好沟通。调整后的方案应明确实习的专业、班级、人数、内容、地点和时间安排等。同时,充分利用校内实践教育基地资源,在不影响基地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做好衔接和相应安排,提供防护条件,既要完成实习任务,又要做好师生的安全防护。
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根据《关于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务处发[2021]25号)要求,按时完成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学生的过程管理、指导教师评审、评阅教师评审等环节正常进行,严格执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要求。校院两级答辩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线上线下混合答辩形式,确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按期返校的毕业生,各教学单位可在核实情况后安排线上答辩,在校毕业生仍需正常完成答辩工作。答辩结束后,材料归档要求不变,但对于采取线上答辩形式的学生,应保留其答辩现场录制的视频文件,以便存档备查。
教 务 处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