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本年度卓越工程师计划经费已划拨,其中包含专业建设经费、专业认证培育、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经费、工程训练中心租赁费、课程建设经费、相关课程平台建设及维护费、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实践类教学项目建设经费等。
根据辽宁省《关于做好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经费使用管理
各教学单位的各项经费(附件1-3)统一在财务处建账(项目编号0601048)支出、专款专用。
教务处将各教学单位总款额通过“大连大学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授权给本单位的教学副院长,由教学副院长进行审核与统筹。各教学单位按照《大连大学财务报销服务指南》进行报销,即单笔支出2万元以下的依次由教学副院长、院长审批,2万元以上(含2万元)由教学副院长、书记与院长审批,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教学副院长、书记、院长、分管校领导审批,按流程到财务处报销。
对11月底未执行的项目经费,学校将按照市财政政策进行统筹支配。
二、经费使用范围
各项目建设经费必须在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在与本项目相关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如下相关经费。
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学团队、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培养机制等改革与实践所需经费,以及改革过程中的调研差旅费、教学软件开发与购置费、小型设备购置、专家咨询费、企业技术人员指导劳务费、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费、学生实习实训相关费用等。不得用于土建、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以及与项目无关其他支出。
发票种类包括:论文版面费、审稿费、差旅费、培训费、教学资源建设费、教学视频制作费等,报销时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需要招标购置的项目,如购置小型设备、与设备相关服务、教学软件等需在“国有资产管理处”首页右侧“采购管理平台”填写“大连大学采购计划表”“大连大学货物类及相关服务类采购项目论证报告”并提交审核(各教学单位领导审核,详见财务报销服务指南),纸质文档于3月15日15:30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87402232,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教学单位2022年度“卓越工程师计划”经费明细
2.2021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划拨一览表
3.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划拨一览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