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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2]7号关于推荐参评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的公示
2022年02月09日 11:1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472号),学校组织开展了教育教学成果申报工作。经教学团队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函评、会评等环节,现推荐14项教学成果参评辽宁省本科教学成果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公示日期自2022年2月9日至2月11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反馈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申报要求:

1.请拟推荐成果第一完成人结合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成果申报材料,于2月10日上午9:30到行政楼A308参加研讨;于2月12日18:00前将汇总表(附件2,出校发文走流程用,确定成果名称及成果完成人,注意每位教师只能参加一项教学成果)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于2月17日11:30前将申请书、成果总结报告(word及pdf文件盖章用)及会评答辩PPT文件电子版以第一完成人姓名为名称的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

2.以学校名义完善成果申请书的“主要完成单位情况”“推荐单位意见”并完成所有成果完成人签名。成果编号见附件1。

3.待教务处将成果申请书盖章扫描后,电子版发回成果完成人,请成果完成人于2月20日11:30前将《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成果总结报告(5000字以内)、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合成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100M),文档名称为成果编号-成果名称-成果第一完成人姓名电子版(含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

4.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大小不超过300M 。

5.按教育厅补充通知要求,教学成果所有主要完成人近四个学期(2020、2021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承担本科生课程的教学课时应达到基本要求;所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需补充成果第一完成人上课材料,即2020和2021春季及秋季学期承担的本科生课程的名称、授课对象、课时数及支撑材料(学校课表和本人教学日历等)。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13940839861,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大连大学拟推荐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奖公示名单

2. 202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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