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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1]9号关于对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1年03月16日 15:41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大连大学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管理办法》,为保证教学改革项目建设质量,学校将对2018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含2016年度延期项目)(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1.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报告会,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主要成员至少3人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结题工作由所在教学单位自行组织召开,4月16日之前结束,请各教学单位确定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于结题报告会前一周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结题报告会要求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成员至少5人参加,项目组成员全体参加,其他教师自愿参加,教务处相关人员及督导组列席。

二、结题材料要求

1.教学单位提交本次教学改革情况总结(包括立项情况、教师参与情况、研究内容、取得成效、应用于教学情况、过程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项目组需报送《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重点项目另需提交项目结题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

2.中期检查以后的项目不再接受变更申请,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需提交《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3),延期结题时限不得超过下一年度结题时限,届时不能结题者将撤销项目。

请各教学单位于4月16日前将总结、重点项目佐证材料、延期申请表纸质文件一式1份,结题报告一式3报送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不含佐证材料)发送至599844130@qq.com。

联系人:李晓艳 电话:87402232。

附件:

1.2018年度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汇总表(含2016年度延期项目)

2.大连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

3.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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