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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1]8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卓越工程师计划经费及使用办法的通知
2021年03月16日 15:40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本年度卓越工程师计划经费已划拨,其中包含专业建设经费、课程建设经费、相关课程平台建设及维护费、教学改革项目经费、实践类教学项目建设经费等(附件)。

根据辽宁省《关于做好提高本科教学质量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经费使用管理

各教学单位的各项经费统一在财务处建账(项目编号见附件)、支出、专款专用。

教务处将学院总款项通过“大连大学数字化校园财务办公平台”授权各教学单位的教学院长,教学院长负责审批及统筹,审核后按流程到财务处报销。学院需在每月5日前申报下个月资金需求计划。

11月底未执行的项目经费,学校将按照市财政政策进行统筹支配

二、经费使用范围

各项目建设经费必须在遵守学校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在与本项目相关的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如下相关经费。

主要用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创业、教学团队、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培养机制等改革与实践所需经费,以及改革过程中的调研差旅费、教学软件开发与购置费、小型设备购置、专家咨询费、企业技术人员指导劳务费、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费、学生实习实训相关费用等(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需6月底完成)。不得用于土建、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以及与项目无关其他支出。

发票种类包括:论文版面费、审稿费、差旅费、培训费、教学资源建设费、教学视频制作费等,报销时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附件:教学单位2021年度“卓越工程师计划”经费明细


教务处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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