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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0]94号关于修订2021级应用型专业培养方案的通知
2020年12月08日 13:55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对标一流,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全面提升”大讨论阶段性成果,学校启动2021级应用型本科(工科、师范类、医学类)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其他专业也可酌情修订,请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组织落实。具体要求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调研论证。在2019版培养方案实施的基础上,组织每一位专业教师认真学习《工程教育认证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指导手册(试行)》或工程类、师范类、医学类认证标准,结合专业实际,深入开展调研、研讨,贯彻OBE理念,整体优化培养方案;针对专业培养方案与社会发展和学生发展需求的契合度,分析本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要求,落实任务分工,责任到人。

二、修订重点。根据专业认证标准,重点对毕业要求进行分解细化,为下一步修订教学大纲和评价达成度做好准备。

三、专家论证。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后,提交本专业领域认证专家审核,修改完善提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录入系统。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培养方案定稿及学院和专家论证意见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文档发送至dldxjyk @163.com。

联系人:佘老师,电话:87403666。


附件:

1.工程教育认证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指导手册(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

2.大连理工大学培养方案参考模板

3.**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评价表参考模板



教务处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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