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函[2020]360号,附件1)文件精神,辽宁省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评专业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环境工程、建筑学、生物工程等14个工科类专业。
二、工作要求
1.各相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业评估工作,做到以评促建,按照《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高质量完成。
2.请参评专业按照《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附件3)中相应指标体系,认真组织相关材料,登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信息平台(http://zypt.upln.cn/sdb)填报相关数据。填报工作可参见《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说明》(附件4)及《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方式说明》(附件5)。系统开放时间10月20日~11月5日。
3.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参评专业填报相关材料将在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上开设主页进行公示。
4.填报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87402232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3.2020年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4.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信息填报说明
5. 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支撑材料上传方式说明
教务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