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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0]46号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07月30日 13:24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4号)文件精神,学校现开展省教学名师申报、评审、推荐工作。现就申报条件及报送要求强调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曾获校级教学名师奖的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三)具有15年以上(含15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

(四)具有教授职称;

(五)非现任校级领导。

(六)2017~2019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临床医学类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二、报送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8315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推荐表一式3份,汇总表1份)及相关业绩支撑材料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A202室),推荐表、汇总表及业绩支撑材料电子版发至dldxjwc@dlu.edu.cn。待学校评选结果公布后,入选者再提供现场教学录像。联系人:杨群。电话:87403690。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4号)

2. 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3. 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4.大连大学本科教学名师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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