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校际合作,拓展学生学习、生活经历,我校将从2018级、2019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赴宁波大学、2020—2021学年赴杭州师范大学交流学习。为确保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选派计划
根据与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签署的校际合作协议,拟选派10名优秀学生赴宁波大学(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进行交换学习;拟选派15名优秀学生赴杭州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进行交换学习。上学期已通过选拔但因疫情未进行交换学习学生本次可优先申请。最终是否能够进行交换学习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对方学校的实际确认为准。专业和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2.选派条件
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入学以来无违规违纪现象、各科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均无不合格记录,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及生活能力。
3.选拔程序
(1)7月10日前,有意向参与交流的学生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提交《大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申请表》纸质版2份(附件2)。
(2)7月15日前,学院完成学生资格审核与选拔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将《大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申请表》、《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推荐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7月18日前,学校审核、确定选派学生名单并公示。
4.注意事项
(1)请学生申请前通过网络等方式了解交换学校情况并征得家长同意。
(2)交换学生不再缴纳对方学校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自理(交换期间可办理大连大学退宿手续)。办理退寝手续请联系舍办。
选拔工作联系人:刘涛
咨询电话:87403446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宁波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接受大连大学交流学生专业及名额分配表
2.大连大学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国内高校交换生项目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