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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20]41号关于开展2020年 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0年06月29日 11:09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20]22号)文件精神和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教务处负责该计划中的教学名师项目的遴选及推荐工作,关于申报人员范围、申报项目及平台、有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现仅就申报条件及报送材料强调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曾获得过省级教学名师奖的学校在职专任教师。

(二)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立德树人;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

(三)年龄一般应在55周岁以下。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5月1日。

(四)非现任校级领导。

(五)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讲一门课程。

二、报送材料

(一)纸质材料

1.本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报送申报材料的正式文件一式1份(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附申报项目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

2.项目申报书(附件3)与证明材料合并装订一式3份,证明材料与申报书项目和顺序保持一致(证明材料提纲以辽宁特聘教授申报材料为例,见附件4);

3.申报人员超龄的,需同时提供破格申报的说明;

4.每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单独装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书的封面,由高校统一报送;

5.申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需要退还的请特别注明。申报材料请用A4纸双面印刷,封皮不得采用硬质或塑料材料装订。

(二)光盘

纸质材料的电子版以光盘形式,将每位申报人员的电子版材料单独设一个文件夹,以“申报项目+学校+申报人选姓名”的方式命名。每所高校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辽宁特聘教授)和教学名师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刻在一张光盘上一并报送。

三、报送要求

因每所高等学校可推荐1名申报人选,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故请申报者于7月2日11: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3份、汇总表和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行政楼A202室),电子稿发送dldxjwc@dlu.edu.cn。待学校评选结果公布后,入选者再提供另外两份证明材料和电子版光盘。联系人:杨群。联系电话:87403690。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辽组通字[2020]22号)

2.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3.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教学名师申报书

4.证明材料提纲

教务处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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