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贯彻和落实好学校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设计符合各自学科专业特点的毕业实践环节、期末考试等工作要求,2016级开设的《创新教育》必修课程将采用电子版《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登记创新创业学分。具体通知如下:
1.请《创新教育》的任课教师将电子版的《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2020版)》(详见附件1)发给班级全体学生。指导学生按照《大连大学<创新教育>实践课程成绩评定管理办法》(详见附件2)和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填报到《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2020版)》中。
2.请各任课教师在第14周(6月2日)前,根据本专业班级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复核学生填报成果,根据每名学生填报的《创新创业学分统计(2020版)》自动生成成绩。
3.审核无误后,任课教师填写《大连大学<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详见附件3),作为《创新教育》课程最终成绩填报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课程考核。
附件:
1.创新创业学分统计表(2020版)
2.大连大学《创新教育》实践课成绩评定管理办法
3.大连大学《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