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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9]103号关于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9年12月17日 15:25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办[2019]167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保证项目质量,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促进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形式包括撰写中期检查报告及项目组汇报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汇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1.参加人员

项目主持人及组内其他无课教师。

2.汇报方式

12月20日全天汇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每个项目用PPT汇报15分钟,包括自述8分钟,专家提问7分钟。

3.汇报内容

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工作、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4.其他要求

每个项目需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附件3)纸质一式3份,中期报告电子版及汇报PPT于12月19日前一起发送至3377683502@qq.com。

请参加中期检查人员按时间安排提前15分钟到达行政楼229会议室。

项目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项目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项目主持人应向教务处提出变更申请。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2018年度省教改立项中期检查时间安排表

3.2018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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