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9]152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自动化、软件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生物技术等五个专业。
二、检查内容
按照《辽宁省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报送专业工作总结报告。包括试点任务完成情况、取得工作成效、创新点、资金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对策建议等。总结报告附有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有关政策文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企合作协议等。
三、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1.试点专业均需报送工作总结报告(附件3),报告请以专业代码-专业名称-高校名称命名。
2.总结报告纸质文档1份及电子文档(含支撑材料)于12月4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87403666,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3.转型发展工作总结报告基本要求(专业)
教务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