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29号,附件1)和《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接受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的通告》(工程教育认证通告[2019]第3号,附件2)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本科专业评估和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校参评专业
1.专业评估
口腔医学、护理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8个专业。其中口腔医学与护理学专业开展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其他6个专业开展线上评估。
2.申报工程教育认证专业
制药工程、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个专业。
二、工作安排
1.专业自评。10月12日前完成。
参与评估各专业需认真学习《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129号)及《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附件3)的相关要求,在专业信息填报的基础上完成相关数据信息的填报工作(信息平台地址http://zypt.upln.cn/sdb,账号密码不变)及网盘支撑材料上传工作。
申报工程教育认证专业请参照工程教育认证标准及兄弟院校已通过认证专业样本,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专家指导。10月16日前完成。
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评估专业的相关数据信息及支撑材料进行审查指导。
申报工程教育认证专业邀请兄弟院校已通过认证专业负责人评阅并指导。
3.反馈修改。10月19日前完成。
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完成对相关数据信息、支撑材料或《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的修改,确定最终上报材料。
4.确认提交。10月20日前完成。
数据信息填报系统、网盘资料上传或《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上传工作。
5.专家进校考查。口腔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同时开展专家进校评估考查,重点对医学类专业的实习实践方面进行考查和测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待省教育厅通知。
三、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教学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本项工作,协调学院各部门工作配合评估专业或认证专业完成各项材料准备和上传工作,按工作安排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联系人:李晓艳,电话:87403666,email:599844130@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接受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的通告
3.201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实施方案
教务处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