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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9]52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7月04日 08:37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的文件要求,学校现启动2019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学科专业范围应依据《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附件2)所确定的专业范围,不在此范围内的相关专业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本次不需要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是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2.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且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原则上不少于两个学期的实际教学应用;

3.申报项目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仅拥有实验软件系统使用权的项目,或者购买实验软件系统使用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4.学校须对本实验项目全部内容独有或共有著作权,申报单位应确保项目内容及使用项目内容的行为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其中共有著作权的项目须经全部共有方同意,在项目获得认定后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免费共享及进行其他符合项目需求的使用。

三、申报时间安排

请计划申报2019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的单位于2019年8月28日前将《大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3)及电子版以及存有按照《虚拟仿真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附件4)规范制作的项目简介视频和教学引导视频的光盘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开通相关的链接。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联系人:秦昌明 电话:87403434 18642657300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

2.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计划及对应专业表

3.大连大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4.虚拟仿真项目简介视频及教学引导视频技术要求


                                           教 务 处

                                          2019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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