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自2012年参加省跨校修读学分工作以来,共有100余门次课程参与跨校修读,受益学生4300余人,获批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5项。为继续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做好2018-2019(2)学期课程建设总结工作
我校2018-2019(2)学期共有17门课程参加省跨校修读学分工作,根据期初工作布置,本学期参加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的课程需完成成绩提交、收集建课方教务处出具的盖章成绩单、完成《总结报告》(附件1)及《2018-2019(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成绩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上教学文件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964876013@qq.com。
二、做好2019-2020(1)学期课程申报、建设工作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65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2019-2020(1)学期跨校修读学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选课范围
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网(www.upln.cn)上线的省级精品开放课程。
2.共享方式
各校可结合实际,确定选用课程后,由精品开放课程主讲教师(以下简称“建课教师”)与本校指导教师(以下“用课教师”)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备课、研讨课堂教学方法和手段,充分利用网上课程资源,实现课下学习基本理论知识,课上积极研究讨论的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兴趣,拓展学生思路,开阔学生眼界,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教学团队需承担日常导学、课程辅导、学生答疑等辅导性工作。建课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考核成绩,学生所在学校认定学分。
3.申报范围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的教师。
4.申报要求
(1)申报教师须具有教学热情,乐于改革教学方法,并具有一定研究式、讨论式课堂教学改革经验。
(2)用课教师应征求建课教师同意后,方可确定选用课程。
(3)用课学校在尊重学生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实行小班授课。
(4)教学团队应注重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与创新。
(5)建课教师须积极配合,对课程资源进行定期升级、更新,丰富资源,以满足用课学校的教学要求。
(6)建课教师所在学校与用课学校应积极建立沟通渠道,共同完成课程注册、课程教学过程监督、课程成绩评定及学分认定相关工作。
5.关于立项
省厅将定期组织相关课程进行总结验收,并根据总结情况,遴选出部分优秀课程列入“十三五”期间“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8年大连大学入选8项已经全部立项,请各位老师在未来两年内继续实施跨校修读工作,完成省教改立项的结题。
6.申报截止时间
请各教学单位于7月3日前确定选用课程,并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24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964876013@qq.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欣则,联系电话:87403666
7.教务处在下学期开学将组织参与跨校修读课程教师培训。
8.各位老师必须加入跨校修读交流与服务群,群号303721404。
附件1:总结模板
附件2:2018-2019(2)辽宁省跨校修读学分课程成绩完成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19-2020(1)大学生在线学习跨校修读学分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