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9]45号)文件精神,学校筛选符合条件的专业进行申报,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专业
教育学院:小学教育
英语学院:英语
日语学院:日语
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工程、制药工程、生物技术
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工程
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土木工程
临床学院:临床医学
旅游学院:旅游管理
护理学院:护理学
二、申报材料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组织相关专业按《评审指标体系》(附件2)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附件3);
2.专业培养方案pdf版及必要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大小不超过100M);
3.5月30日12:00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2份)及其他材料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文档发至599844130@qq.com。
联系人:李晓艳 电话:87403666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申报书
教务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