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18]124号,详见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阶段性检查工作,先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16年度获批的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附件2)。
二、检查内容
按照省教育厅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对已开展的主要工作、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1.试点专业均需提交转型发展工作进展报告(附主要电子版支撑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4。
2.学校组织试点专业答辩会,每个专业20分钟,PPT演示10分钟,与专家交流10分钟。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5。
四、材料报送
1.转型发展工作进展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具体格式见附件4)及电子版支撑材料请于7月5日前提交教务处教研科。
2.答辩会PPT请7月4日下午3点前提交。
电子版报送邮箱:599844130@qq.com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向应用型转变试点高校及专业阶段性检查工作的通知
2.大连大学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名单
3.辽宁省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指导性评价指标体系
4.转型发展工作进展报告基本要求(专业)
5.向应用型转变试点专业阶段性检查时间安排一览表
教务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