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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2018]24号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15日 12:19      浏览: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规范管理,引导学生诚信自律,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杜绝论文抄袭,推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3]2号)及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我校将继续对2018届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范围和原则

本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范围为全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其中音乐学院(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美术学院、日本语言文化学院、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因专业特点,不参加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

各教学单位必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完成本单位的查重检测工作,论文查重检测结果的文字复制百分比大于30%的学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二、时间安排

请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论文查重检测与管理工作,并于5月18日前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完成培训工作。

三、检测操作方法

1.各教学单位的子账号需指定专人统一使用与管理,负责将待检测论文提交到“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并下载和汇总检测结果。

2.检测结果提交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出相应处理意见。学生或指导教师可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经教学单位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鉴定后进一步做出结论。

3.为避免检测结果的偏差和提高检测效率,要求所有待检测的论文文件名以专业、学号、姓名的顺序命名,同时应去除“致谢”、“附录”等非毕业论文(设计)的主体部分,只对论文的主体部分(含参考文献)进行检测。同时,论文中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做好引用标记并注明出处。

具体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孙霞老师。

电话:87403607 ; 13074184676 。

教 务 处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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